近日,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树林召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,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调解,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得到有效化解,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随之消弭。
基本案情:
2011年,被告某公司在达拉特旗施工净水厂二期项目时,从原告公司处购买混凝土共计 10349方,合计金额为 3909125元。给付部分款项后还剩500960元,被告某公司一直拖延未付。
法官调解:
在诉讼过程中,经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,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企业,在之后工作中还会有更多的合作事宜,为妥善地解决双方矛盾,有效促进企业良性循环,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,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
本案中,原被告双方均系公司,通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,互相也表达了希望后续有更多合作的想法。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一个月时间,有效缩短了涉企案件的办理周期,原告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解决,减轻了其诉累。同时被告企业因达成分批给付协议,使其在债务履行过程中能够继续生产经营,有效促进了企业良性循环,避免了一场因一张判决书而进入执行程序的僵局。
今后,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树林召人民法庭将对涉企纠纷案件力争调解结案,为企业间之后的合作创造更多可能性,促进企业良性循环,降低企业解决纠纷成本,实现案结事了。